胡水清律师,现任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主任,毕业于北大法学院,学士学位,理论功底扎实,执业18年。2015、2017年度被义乌市律协评为“义乌优秀律师”。2017年至今担任浙江法学会浙藉法学家研究会理事。201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胡水清律师
电话号码:13750941927
手机号码:13957908326
邮箱地址:510027038@qq.com
执业证号:13307200711843548
执业律所:浙江清清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义乌市县前街100—108号
案情简介
陈某(男)与楼某(女)于1998年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。两人于2015年协议离婚并就财产约定如下:1、无存款;2、旧村改造新建三间半五层垂直房归男方所有,男方百年后归儿子继承。
楼某找到胡水清律师哭诉:陈某出轨多时,离婚是他蓄谋已久的。陈某谎称房产一人一半,奈何楼某小学未毕业,在陈某哄骗下签下的离婚协议书。后经家人提醒追悔莫及。先前在多位律师处咨询均被告知无法挽救。现经人介绍,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到胡律师。陈某要求:“结婚17载,任劳任怨一心为家,房子我要一半。”
办案结果
胡律师代理本案,经分析后决定提起“请求支付抚养费”“所有权确认”等多个诉讼。同时,耐心作好陈某的调解工作。最终,楼某拿到令其满意的调解书后申请法院撤诉。
办案心得
诉讼就是一场战争。起诉不一定是目的,也可以是一种策略。本案中,委托人的信任与支持功不可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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